1. 人民币中间价升至6.33
2月17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报6.3321,上涨142个基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张明认为,考虑到目前人民币兑CFETS货币篮子指数已经处于自2015年12月以来的新高,预计未来人民币有效汇率继续升值的空间较为有限。在美联储持续收紧货币政策的外部环境下,中美两国货币政策分化将显著加大,这可能导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由升转贬。

瑞银财富管理投资总监办公室(CIO)发表机构观点称,尽管美元兑人民币在1 月底上涨,但人民币相对于美元依然偏强。人民币贸易加权汇率则涨势暂止。当美联储全面进入政策收紧周期,相信美元将会反弹。“随着美联储全面展开紧缩周期且利率走势对人民币的支撑减弱,我们仍预计美元兑人民币将进一步走高。”瑞银预计,人民币汇率在今年年中或重返6.5。

中国-阿联酋实施AEO制度互认
中国海关总署发布公告,自2月14日起,中国、阿联酋双方相互认可对方海关的“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制度正式实施,为进口自对方AEO企业的货物提供通关便利。

中国AEO企业向阿联酋出口货物时,需要将AEO编码(AEOCN+在中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的10位企业编码,例如AEOCN1234567890)告知阿联酋进口商,由其按照阿联酋海关规定申报,阿联酋海关确认中国海关AEO企业身份并给予相关便利措施。

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升级议定书4月7日生效

近日,中国商务部、新西兰贸易和出口增长部宣布,均已完成《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升级议定书》的国内核准程序,《升级议定书》将于4月7日正式生效实施。

协定文本见此:

http://fta.mofcom.gov.cn/newzealand/newzealand_special.shtml

  •     全球     
  1. 越南:修正货品标签的货物产地规定
越南政府颁布第111/2021/ND-CP号议定,补充、修正第43/2017/ND-CP号议定,有关货品标签规定,其中修正货物产地的规定 。

其中补充、修正第111/2021/ND-CP号议定第15条有关货物产地。

具体而言,生产、出口、进口的组织/自然人自行确定并标明货物的产地,确保忠实性、正确性,并遵守越南货物产地的相关法规(含针对进口、出口及越南国内生产的货物),或遵守越南为成员国之国际承诺。(与现行规定增加出口货物之组织/自然人)。在标签上使用“生产于”“制造于” “生产国” “产地” “由…生产” “…之产品”,加上生产国/地区的名称,或依照货物产地相关法规标明。

如果货物无法依照上述规定确认产地,则使用货品制造最终制程地点来标明。使用 “组装于” “罐装于”“参配于” “完成于”“包装于””贴标签于”加上进行最终制程国家/地区名称。

生产货物的国家/地区名称或进行货物最终制程的国家/地区名称不可缩写。

另,第111/2021/ND-CP号议定补充修正第12条第3项-对货物负责任之组织/自然人名称及地址。具体而言,在越南销售的进口货物在标签上标明生产厂商及进口商/自然人的名称及地址。

货物为国内生产或进口的医疗器材则标明其所有人的名称及地址及自由销售注册号所有人的名称及地址。如果该医疗器材未有自由销售注册号,进口许可证上应标明其所有人之名称及地址。

第111/2021/ND-CP号议定自本年2月15日生效。

越南:暂停暂时进口再出口医疗口罩、医疗手套及防疫服装

1月28日越南工商部颁布第03/2022/TT-BCT号公告有关暂停暂时进口再出口医疗口罩、医疗手套及防疫服装的经营模式。

关于已在1月1日至3月15日前办理海关手续的货批仍可依照第69/2018/ND-CP号议定之规定再出口。

涉案产品明载于上述公告的附录中。

具体为:

-第39章: 税则号列 3926.20.90 (医疗手套)

-第40章:

+税则号列 4015.11.00 (医疗手套)

+税则号列 4015.19.10 (医疗手套)

-第62章: 税则号列 6210.10.90 (防疫服装包括: 防疫的衣服、面罩、口罩、帽子、手套、鞋子)

-第63章:

+税则号列 6307.90.40 (医疗口罩)

+税则号列 6307.90.90 (医疗口罩)

第03/2022/TT-BCT号公告自本年3月15至12月31日有效。

暂时进口再出口是越南商人从国外购买货物,在越南办理进口手续并将此批货物出口到越南境外。

 

2.柬埔寨:自行车出口暴涨71%

依据柬埔寨工业、科学、技术和创新部的统计显示,2021年柬埔寨自行车出口5.66亿美元,年激增71.32%。柬埔寨自行车制造商向当地国内市场供应价值790万美元的自行车,年增57%。

自行车成为柬埔寨的主要出口产品之一,其他出口产品包括服装、旅行用品、鞋类、电子零组件及农产品。柬埔寨出口主力产品除以往的服装、鞋类和旅行用品等之外,还生产其他工业制造产品,例如自行车、电子零组件、医用口罩等出口。

此外,柬埔寨自行车产业已大量出口到许多欧美国家,主要市场是美国、德国、英国、日本、中国、东盟国家、比利时、荷兰、奥地利、瑞典、丹麦、澳大利亚、捷克、意大利、哥伦比亚、韩国、西班牙、斯洛维尼亚和加拿大。这些自行车都在与越南接壤的柴桢省经济特区组装出口。

目前柬国有5家公司组装出口自行车,分别是恒大自行车、Speedtech Industrial Co Ltd、Smart Tech有限公司、A and J有限公司和XDS自行车有限公司。

新西兰:中国-新西兰有机产品进出口认证互认安排实施政策发布
2022年1月28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2022年第3号公告:中国新西兰有机产品认证互认安排实施事项发布。

公告具体内容请见这里:

http://www.cnca.gov.cn/zw/gg/gg2022/202202/t20220208_65987.shtml

 

  •     经贸预警    
1.阿根廷:对电风扇金属防护网罩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2年2月4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在阿根廷《官方公报》发布2022年第42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电风扇金属防护网罩(西班牙语:Rejillas metálicas de protección, de diámetro superior a 400mm, de los tipos utilizados en ventiladores con motor eléctrico incorporado)作出反倾销初裁,决定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对原产于中国大陆的涉案产品征收73%的从价税,对原产于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25%的从价税。涉案产品为直径大于400毫米的金属防护网罩,用于带有内置电动机的风扇,其南共市海关编码为8414.90.2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六个月。

印度对华阿莫西林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2年2月1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阿莫西林(Amoxycillin Trihydrate)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1.96美元/公斤。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411030项下的产品。

美国对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2年2月15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Mobile Access Equipment and Parts Thereof)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中国生产商及出口商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Zhejiang Dingli Machinery Co., Ltd.)的倾销幅度为31.70%(调整补贴幅度后的保证金率为31.54%),临工集团济南重机有限公司(Lingong Group Jinan Heavy Machinery Co., Ltd.)的倾销幅度为165.30%(调整补贴幅度后的保证金率为165.10%),获得单独税率的企业倾销幅度为51.83%(调整补贴幅度后的保证金率为51.66%),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倾销幅度为165.30%(调整补贴幅度后的保证金率为165.14%)。美国国家贸易委员会(ITC)预计于2022年3月31日作出产业损害终裁。涉案产品的美国协调关税税号为8427.10.8030、8427.10.8070、8427.10.8095、8427.20.8020、8427.20.8090、8427.10.8010、8427.10.8020、8427.10.8090、8427.20.8000。

2.美国对石英台面产品双反案启动反规避自主立案调查
2022年2月2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石英台面产品(Quartz Surface Products)反倾销和反补贴案启动反规避自主立案调查,审查原产于中国的石英台面产品是否在马来西亚进行轻微加工再出口至美国以规避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