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出口货物之后,如果发生退运或者需要修改、撤销出口货物报关单时,需报送《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

如何在电子税务局申请开具《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呢?攻略来了~


首先,登录本市的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点击【证明开具】。

点击【开具出口退(免)税证明】,选择【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开具】,点击【在线申报】。

在【明细数据采集】模块中,点击【新建】按钮。

录入需要办理退运证明的货物信息,信息录完后点击【保存】。如有涉及多条出口报关单,则点击【保存并添加】。

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报关单的退税状态有两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如果您的报关单尚未申报退税,则【退(免)税状态】选择“尚未申报退(免)税”,在填写正确的退运信息数据后即可保存。

第二种情形,如果您的报关单已经办理了退税,则【退(免)税状态】选择“已办理退(免)税”,录入原退(免)税额,【业务处理方式】选择“补税”,填写正确的退运数量、计量单位。

提醒!这种情形纳税人需先到主管退税机关柜台申请开具缴款书,完成补缴税款后,填写已补缴税款的缴款书号码和补缴税额,即可保存。

在完成上述操作后,进入【证明申请】模块,点击【生成申报数据】按钮,输入所属期和批次,点击【确认】按钮。

核对数据列表和数据条数无误后,点击【生成】按钮生成申报数据。

勾选已生成的数据,点击【数据自检】按钮。

经数据自检,当不存在不可挑过疑点后,勾选数据,点击【证明申请】按钮,数据就可正式申报。

申报完成后,可在“申报结果查询”界面查看申报后的“审核状态”。审核状态显示为“审核成功”,则说明数据已经正式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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