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关发布关于货物申报报关单报文规范格式调整通知,具体内容参考如下:

根据海关总署业务部门要求,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将对货物申报系统报关单报文规范调整,本次调整内容如下:

一、依照总署【2020】129号公告第二条,进口危化涉企业符合性声明、抑制剂或稳定剂情况说明、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四类随附单据时,需录入商品项号对应关系。报关单电子随附单据关联关系(EdocRealation)节点增加GNoStr字段,用于表示商品项号关系,多个商品项号用英文半角逗号分隔,如“1,3”。

二、版本号调整为4.9.4。

三、本次报关单报文规范计划于3月31日起实施。

下面关务情报科将上述四类随附单据(进口涉危化的)相关界面截图如下:

随附单据入口按钮:

按钮可点击条件:报关单类型为“通关无纸化”(如下图)

说明:若出现如下提示“无匹配数据”无法选择随附单据类别,请在2023年3月31日或之后将本机单一窗口缓存清除,重新刷新页面或重新登录即可查看到下列相关随附单据类别。

随附单据(一):企业符合性声明

说明:随附单据文件类别栏可输入中文或数字代码下拉选择;文件类型只可上传PDF,文件大小限400K以内。

随附单据(二):抑制剂或稳定剂情况说明

随附单据(三):危险公示标签

随附单据(四):安全数据单


转自海关网,具体出货详询海关/报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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