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起,《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印度尼西亚生效,至此,RCEP15个成员中,RCEP已经生效的达14个。RCEP对印尼生效后,按照RCEP协定的承诺,中国与印尼将相互实施RCEP协定税率。

在RCEP项下,印尼在中国-东盟自贸区基础上,新增给予我国700多个税号产品零关税待遇,包括部分汽车零部件、摩托车、电视、服装鞋靴、塑料制品等。

其中,部分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部分服装类产品等自1月2日起立即实现零关税,其他产品将在一定过渡期内逐步降为零关税。

我国也将在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基础上,对印尼产菠萝汁和罐头、椰子汁、胡椒、柴油、纸制品、部分化工品和汽车零部件等降税,进一步开放市场。

1、清关文件要求参考:

1)商业发票;

2)原产地证明书;

3)海运提单;

4)植物卫生检验证,用于活体植物和植物材料;

5)兽医证书,用于动物(单蹄动物、反刍动物和猪);

6)检验证书,用于输血仪器;

7)卫生证书,用于食品、饮料;

8)涉外公证书,用于代合理合同。

2、海运提单要求:
1)需提供收货人的公司名,地址需提供发货人、收货人和通知方完整的公司名及地址,并显示在提单上。

2)当收货人和通知方是印度尼西亚当地公司时,需在公司信息后提供15位数的纳税注册登记号TAX ID(NPWP/ TIN#),例如:012345678900000。如果收货人是非印度尼西亚当地公司或者个人或者To Order, 则通知方需遵照上述要求。如果收货人是个人,且通知方是非印度尼西亚当地公司,收货人需提供护照号。

3)到Belawan的货物,收货人的公司名需显示在第一行的前30个字符内,避免申报不全。如果收货人是To Order, 则通知方必须遵照上述要求。

4)到Batam的货物,收货人是直客的话,则需是位于Batam当地的公司。如果收货人是To Order, 则通知方必须遵照上述要求。

5)到Batam的货物,请上传装箱单(Packing List)和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到MOC对应提单的Shipment folder中。

6)除非收货人提供了Batam的进口许可证,否则不接受货物是 Car / vehicles / steel plates / rubber / sand / tobacco。

7)货描和唛头处不能显示为”As per attached list” or “See Attachment” or “As per attached”。

8)所有至印度尼西亚的货物必须提供4位的HS CODE。如果是多种货物混装,涉及到不同的HS CODE,请按照HS CODE 分别提供货物信息,避免申报不全。

3、寄往印尼的成衣服饰类产品,其价值若达到或者超过250美金,随货需要提供原产地提供的相关鉴定证书(Surveyor Certificate)。所有进口当地的成衣货物(ready-made garment),如超过10件或货值超过USD1500元,收件人须持有以下文件:

①进口许可证 ②合格检验证书 ③向贸易部门申请的书面报告”

4、印度尼西亚针对化妆品做出严格的进口要求,请寄件人和收件人登录此网址:(pom.go.id/index.php/hom).查询具体要求,所有化妆品进口货值超过USD1500,或者电子产品数量超过2件,收件人须持有检验合格证书(Certificate of Inspection)。

5、所有单票超过100KG(含)以上货物,收件人/收件公司须提供以下法定文件:

①Original POA 美国海关授权委托书正本,货物到达后提供

②B2B货物:随货提供Tax ID No (NPWP) :15位数税号(运单及发票均需注明,公司/个人都是有税号的)

③B2C货物:自2022年7月1日起,印度尼西亚海关不再接受驾驶执照号码(SIM)作为通关的身份号码。

印度尼西亚进口商和出口商的规定身份号码要求总结如下:

a.企业:进出口货物必须提供印尼税务ID号(在印度尼西亚称为NPWP-Nomor Pokok Wajib Pajak),不允许使用其他ID号。

b.个人:进口和出口货物都需要提供印尼税务ID号(在印度尼西亚称为NPWP-Nomor Pokok Wajib Pajak),如果个人没有申请纳税身份证号码,他们也可以提供以下身份证号码作为替代:印尼国民的印尼身份证号码(NIK-Nomor Induk Kependudukan)外国人护照号码。

④Import ID No (API) 进口许可证号,请随货提供

⑤Customs ID No (NIK) 海关识别号码,请随货提供;

6、收件人为个人,酒店宾馆,银行,展览名义进口参展商,或者不具备或拥有相关进口许可权等有效进口身份证明的任何收件人,进口单票货物重量不能等于或者超过100公斤,超过即不允许进口。

7、皮革类货物,随货均需要提供正本原产地证明(original Certificate of Origin)以及卫生证明(Certificate of Health)

8、自2020年1月30日起,印度尼西亚进口关税起征点由75美金调整至3美金

9、进口织物和纺织品,为了避免在清关方面出现延误,原产地要求遵守下列注释中突出说明的布料的进口规定:寄件人必须以码或米为单位申报纺织材料的计量单位(UOM),(布样布除外,其UOM应为件数),请确保发货人在发票上包含上述描述。如果不能提供详细的描述,可能会在2-5天内由于货物检验/海关需要更多的文件。

10、寄给收件人为个人的包裹,若包裹内含电子或通讯产品(手机cell phones,智能手机,掌上电脑handheld computer,I-PAD,I-Phone,PDA及平板电脑tablet computer))等,不论相关产品数量多少,需要收件人提供从贸易部门(Ministry of Trade)获得的进口许可证方可安排进口。随货运单及发票上必须清楚注明IMEI号码(International Mobile Equipment Identity)。否则,可能会导致海关延迟,直到提供信息。

11.印尼有些产品是需要办理产品配额:贸易公司(APIU)一般由于没有实体,尤其钢材,一般不放配额,一般用实体工厂(APIP)申请。
12.需要认证的产品,印尼海关要求以下认证:小家电/服务器涉及SNI 认证,钢铁/木材/胶合板/轮胎/大蒜/棉布等涉及配额,食品化妆品涉及BPOM卫生证,按摩椅/医疗器械等产品需要具备医院资质的抬头进口。
13.税费:
进口缴纳主要有三项:PPN增值税–固定11%,PPH个人所得税–印尼税务师可自行办退税,税率不固定BM 关税–如有FORM E产地证为0%-10%不等,若不用FORM E则高达30%-40%甚至更多
印尼海关有2个月税金追诉期限,在期限内,印尼海关可随时要求补缴。
14.出口印尼注意事项

①货物描述

印尼与我国对双方签订的原产地规则有理解上的差异,印尼海关认为必须在品名描述栏内标注每个产品的型号、生产厂家名称等详细信息,而中国签发的其他类原产地证书很少有这样的要求,给企业签证带来诸多不便。所以我们需要注意,产品名称须详细,笼统含糊要不得。申报时要严格按照提供给国外客户清关的装箱单和发票上的项目逐条列明,并同时在货物描述栏中录入生产商名称。比如“machine”(机器)、“garment”(衣服)、“goods”(货物)、“clothing”(衣服)这些都是笼统的表述!提单也不能这样笼统的表述!

②运输路线

货物出运前申报企业应与货运代理及时沟通,核实运输路线。有些船公司没有告知是中转运输。并且,现在即使从第三地中转,船公司也不提供二程提单,只签发联运提单,企业并不知晓转运信息,从而不能向进口国海关提供相关证明,造成退证。特别是如果企业合理从香港转运时,要向香港中检公司据实申报,申请未再加工证明;在向印尼海关报关时,需要同时提交FORM E和该材料。或者企业在订舱时直接向船公司说明只订直达印尼、不接手经过中转的船舶。据向船公司了解,订舱费用比转运高10%左右,但这能确保产地证关税优惠的实施。

③原产地

根据海关出证部门和客户的反馈,印尼的原产地证在目的港清关时,原产地退证的情况比较常出现,印尼海关对原产地证质疑的比较多的地方,总结如下:

Ⅰ质疑直运规则。根据中国-东盟原产地规则第八条的相关规定,货物经停中国、东盟成员国以外第三地的,应提供《未再加工证明》,证明货物在转运途中未进行再加工或销售。由于航线及船代公司等原因,部分货物经停香港转运,很多出口企业没有及时办理《未再加工证明》导致货物积压印尼港口,从而遭遇印尼方面退证查询。

Ⅱ 质疑发票信息。质疑内容包括货物的申报价值以及发票上的品名、规格、型号描述等信息与原产地证书内容不一致等。

Ⅲ 质疑货物原产地标准印尼海关对企业出口产品的国产成分比例存在质疑,要求检验检疫部门核查原产地标准是否与证书所示内容一致。更有甚者,会质疑签证官笔迹。

所以在出具原产地证的时候,尽量避免以上的错误,让客人顺利清关。

④发票信息

清关发票信息要准确,特别核对发票号和日期。在发票金额等栏目不能盲目跟从客户要求,不要盲从客人把发票金额做低!不要盲从客人把发票金额做低!不要盲从客人把发票金额做低!涉及第三国的中间商贸易必须如实填写,要使用第三方发票通关,一是按要求填写第三方发票号和日期,同时在原产地证书的第七栏备注中国内地以外的第三方公司名称和详细地址,另外还需勾选“Third Party Invoicing”选项。

⑤唛头申报

唛头的信息应与实际货物外包装上的唛头完全一致,不得出现中国以外的地区或国家制造的字样,也不能出现香港、澳门、台湾原产地字样。如无唛头,应录入’N/M’。唛头上有特殊图案,需使用A4纸打印并在相应位置标注上证书号、申报与签证日期,加盖企业印章作为附件处理。

此外,建议选择有实力有信誉的印尼客户,加强与客户的交流,多方获取印尼海关的相关政策要求;出口到印尼的产品尽量用FOB价格签订合同,以规避印尼海关清关风险。


因不同国家海关有不同的进口要求&不定时调整,建议寄件人在货件出口前先与当地收件人咨询了解确认,以确保货件能正常中转,清关及派送。我司出口前不再复核,如因不符代理或海关要求造成货件中转延误、退件或罚款等责任、费用将由贵司自行承担。

以当地海关要求为准,本文仅做参考。更新至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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