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哈马80%以上的货物自美国进口或经美国转口。

1、清关文件要求:

1)商业发票:商业发票的内容应包括: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姓名地址,货运的详细说明,包括特别标记、包裹号码、价值、公司图标、原产地和生产国以及便于办理海关提货的其他说明。对进口的纺织品,诸如织物的型号、宽度和重量的特别说明必须包括在发票内。且发票信息以英文申报,当地不接受形式发票以及DHL系统生成的发票

2)原产地证书,产地证书必须由发货人签字,由得到承认的商会证明,1份留作公证用,2份退回。产地证书必须在货物通关时在巴哈马进口商手中,必须表有货物的标记、编号、重量和价值。

3)提单,通常发货人的姓名、收货人的姓名及地址、目的港、货物名称、运费和其他费用、提单的份数、正式的船运方收货的日期和签名等,提单必须与fp和包裹所列说明相符。空运货物须交空运提单。

2、关税:巴哈马实行高进口关税政策,主要根据巴哈马《1996年关税 法案》执行。根据巴方统计,2018年巴哈马进口商品平均关税税率已由2001 年的45%降到了32%,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18.9%,非农产品平均税率35.6%, 50 巴哈马 2018/2019财年关税占总税收比重为14.4%。

凡用于商业用途的商品或价值 超过100美元的商品,都要缴纳进口关税。价值低于500美元的邮件免税。

进口关税的平均税率约为32%,其中家电的税率为25-45%,另征7% 的印花税;服装进口税一般在25%左右;汽车的税率为60-85%,汽车配件 为50%。

巴哈马对一些特殊商品征收较高的关税,税率最高的是烟草类商品, 如香烟的税率为210%,烟丝为160%。

进口食品征收的税率较低,如奶酪、 面条、土豆等税率均为10%,另征2%的印花税。


因不同国家海关有不同的进口要求&不定时调整,建议寄件人在货件出口前先与当地收件人咨询了解确认,以确保货件能正常中转,清关及派送。我司出口前不再复核,如因不符代理或海关要求造成货件中转延误、退件或罚款等责任、费用将由贵司自行承担。

以当地海关要求为准,本文仅做参考。更新至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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